张北“草原天路”5月23日起取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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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PS数据挖掘大师
201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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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5月3日,“草原天路”的入口处已设有售票口。“草原天路”西口售票、检票基础设施基本完工。新京报快讯(记者郭超)记者今天从张北县政府了解到,为回应社会关切,方便游客来“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旅游,张北县政府决定,从2016年5月23日起,取消“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收费。张北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强管理,完善基础设施,保护生态环境,提升旅游品质,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感谢社会各界对“草原天路”风景…
5月3日,“草原天路”的入口处已设有售票口。
“草原天路”西口售票、检票基础设施基本完工。
新京报快讯(记者郭超)记者今天从张北县政府了解到,为回应社会关切,方便游客来“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旅游,张北县政府决定,从2016年5月23日起,取消“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收费。
张北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强管理,完善基础设施,保护生态环境,提升旅游品质,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感谢社会各界对“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的关注和支持,希望对“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和服务多提意见和建议。
新闻超链:“草原天路”收费事件的是非
【事件缘起】:河北“草原天路”收费每人50元
新京报讯河北张家口张北县的“草原天路”开始收费了,每人50元。记者获悉,近日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关于“草原天路”收取门票的价格批复,4月30日起,“草原天路”132公里的建成路段进入收费时代。
【张北县回应】:“草原天路收费”获省级政府批文
张北县旅游局人士表示,草原天路没有达到收费公路的等级,收取的也不是车辆通行费,而是对景区收费。
张北县旅游局人士表示,关于收费的各项事宜和门票价格都有省级政府批文,这些批文在草原天路售票处都有张贴,我们也召开了听证会,可以说非常符合程序,政府批文也是齐全的。
【张北旅游局】:草原天路收费合法合规收入归县财政
张北县旅游局负责人刚接受新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收费程序完全合法合规,而且收费主体是张北县政府,所有门票收入进入县财政,用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严格收支两条线。
张北县旅游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慕名前往天路的游客暴增,考虑到便于环境保护和景区管理,“草原天路”转为风景名胜区。“这个程序有合法的行政审批文件。”他介绍,天路收费主体并不是什么公司,而是政府。
“所有收费进入县财政。这些钱全部用于景区的维护和服务设施建设。”他说,去年开始已经在景区做了垃圾处理、观景等设施,也加强了交通维护疏导。
至于为何定价五十元每人而不是论车收费,上述负责人表示,“草原天路”是风景名胜区的旅游收费,并不是公路通行费,所以按照景区门票的收费形式收取。门票的成本构成已经在听证会时公布过。
【物价局】:张北县草原天路收费合规没越权
张北县物价局的局长王葆回应说,由他们开听证会并且制定草原天路门票价格,有根据,没越权。
王葆说:“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从2016年1月15日施行,其中的11项河北省价格听证目录中,并没有“风景名胜区门票”这个项目,只有第五项: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价格,与风景名胜区名门票价格相类似,并且注明听证组织部门为省、设区市、扩权县的价格主管部门。为此我局专门电话咨询了省物价局行费处的刘处长,他回答:风景名胜区视同为景区,张北县为扩权县,有权制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价格。所以我们认为我局制定的这个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价格,合规合法,并未越权。”
【起底收费】:此前定80元/人收费标准被叫停
“草原天路”由张北县人民政府于2012年9月投资3.25亿元建设,全长132.7公里。是连接崇礼滑雪温泉大区和张北草原风情大区的一条重要通道。蜿蜒的道路配上湛蓝的天空,路两侧的村庄、梯田、沟壑、山坡,自驾经过这条路,就像亲自拉开一幅色彩饱和度极高的风景画卷。
这条路通车后并没有太大名声,2014年,有自驾和摄影爱好者偶然发现公路美景,在网上贴出照片后,吸引网友大量转发,有网友把它比作美国66号公路,称其为中国的66号公路。
自从被网友挖掘后,这条公路名声大噪,各路自驾爱好者和旅游爱好者蜂拥而至。据公开报道,2014年夏季,“草原天路”景区共接待游客22.3万人次,其中,张家口本地游客约占12.5%,外地游客约占87.5%,单日上路车辆最高峰达到五六千辆。
大批游客的到来不但给天路带来经济收入,也给天路造成了一些不好的影响。堵车、被路侧的黑商贩欺诈时有发生,此类消息在各类旅游论坛并不少见。
其实,这不是“草原天路”第一次提出收门票,2015年6月19日,张家口物价部门在张家口蓝鲸大厦召开"草原天路’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整整进行了3个小时,大部分听证代表赞同收费,当时提出每人80元的收费标准引起不小争议,物价部门表示天路收费暂缓。
50元门票范围涵盖二期路段
4月29日,张北县物价局就召开了“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听证会。
5月1日,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确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开始收取门票,门票价格为50元/人。
从听证会的公开信息可以发现,此次收取门票的范围涵盖“草原天路”全部区域,自西向东,横跨尚义、万全、张北、崇礼、沽源五区县,全长300多公里。(目前只有一期132.7公里建成通车,二期待建)。记者了解到,“草原天路”的售票厅位于道路东西两端入口外,在入口处设置验票口。目前,检票和售票设施已基本完成,票面已经印刷完毕。
根据张北县物价局的批复,批复之日起,也就是4月30日起“草原天路”开始收取门票。“草原天路”进入收费时代。
【媒体追问】:“草原天路”如何从县级公路变成旅游景区?
据了解,“草原天路”是张北县于2012年9月投资3.25亿元建设,全长132.7公里。记者从张北县公路局官方网站查询到,本地路网中,“草原天路”是一条县级公路,等级名称是X001线。
据交通部门一位内部人士透露,“草原天路”修建之初就是为了连接崇礼滑雪区、赤城温泉区和张北草原风景区。根据等级要求,设置双车道,无硬路肩。沿途没有正规的旅游配套设施。
“没有路肩的路有个好处就是车辆可以随意停靠在路上,这也是堵车的主要原因。”该人士透露。进入X001的人都是找开阔地段停车、观景,很多车辆甚至在行车道上停车。
据河北省旅游局官网消息,2015年5月,张北县与北京宏美龙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就张家口“草原天路”综合开发项目签署了旅游开发合作框架协议。据公开报道,经过张北县人民政府授权,张北县“草原天路”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北京宏美龙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注资扩股,开发建设。拟投资2.98亿元,在“草原天路”建设游客服务中心、观景台、服务营地、停车场、垃圾点、星级卫生公厕等项目。
有报道称,“草原天路”已经被张家口市旅游局评为3A级景区,但昨天记者从张家口市旅游局A级景区名录中并未发现有“草原天路”。
公路可以划界收旅游门票吗?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学系主任申海恩告诉新京报记者,公路首先是服务于社会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的,这个需要首先是通行需要,如果以牺牲公路满足人民群众通行需要,来换取旅游门票,是属于舍本逐末。
旅游法对于景区立法的基本原则是,限制门票经济、限制景区门票过快增长,以提高服务来赢得旅游发展,拦路设卡的行为不仅违背公路的基本功能,而且也不符合旅游法对景区规范的基本思路。
从《公路法》的角度来看,该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除本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外,禁止任何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利用新设景区收取门票,而突破《公路法》禁止性规定的做法,值得商榷。
对于县级道路,任何缴纳了交通税费的人均可使用,其道路上可能提供的某些便利观赏的设施或许可以成为收费的对象,但公路本身除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外,是无法成为设卡收费的对象的。
申海恩说,地方政府的收费理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景区环境,这个可以从世界著名的自驾公路1号公路和66号公路上汲取经验,它们都没有采取划界收费的方法。
【记者调查】:草原天路景区级别扑朔迷离
“草原天路”由张北县于2012年9月投资3.25亿元建设,全长132.7公里,是一条县级公路。北京青年报记者查阅发现,张北县旅游局、河北省旅游局官方网站上均把草原天路作为景区予以推荐,但草原天路究竟何时由一条县级公路变为景区并不明确。
北青报记者只在河北省旅游局官方网站上查询到一条发表于2014年11月24日“张家口草原天路旅游开发合作签约打造5A景区字号”的信息。信息显示,张家口市政府与桂林龙脊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就张家口草原天路旅游开发经营合作项目正式签约,双方将共同对草原天路进行开发管理,将“把草原天路景区建设成为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健康疗养、娱乐购物等功能为一体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
然而,北青报记者从国家旅游局5A级景区名单中并未查到草原天路。此前有报道称,“草原天路”已经被张家口市旅游局评为3A级景区,但北青报记者在河北省旅游局和张家口市旅游局的官方网站上并未查到关于草原天路A级身份的确切信息。
在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16年4月14日发布的《张北县物价局关于召开制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听证会有关情况的公告》中显示:“根据市政府关于同意建立草原天路市级风景名胜区的批复,我县拟成立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未成立之前由县政府授权县旅游局对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代行管理。”也就是说,目前收费主体“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尚未成立,是由旅游局代为收费管理。
【专家说法】:把公路作为景区收费属于强买强卖
对话人:中国旅游研究院规划所所长马晓龙
北青报:公路是否可以随意作为景区来收费?此前有无先例?
马晓龙:与高速公路不同,草原天路本质上是一条公路,是全国公民的路产资源,是不收费的,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利来用。草原天路不是地方政府事先策划投资建设的旅游资源,而是被路人发现这是一个很好的旅游产品,有很好的观感后,在大家心目中变成了一个景点。然后地方政府就把它变成一个旅游产品开始收费,我不知道它收费的依据在哪儿。国外也没有这种情况。
北青报:根据政府部门的公告,收费是因为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而且还在继续投入加强维护。
马晓龙:修路本身是地方政府应该做的事情,而且公路修建的投资使用的是财政收入,来源于民。政府有责任和义务提供道路设施维护,保证道路安全,这些都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不能要求一个经过的路人为政府提供设施的行为买单。路人并没有要求你提供额外服务,地方政府不能因为加了一个酒店修了一个座椅或者厕所,提供了这样的服务就必须消费,这是在交“过路钱”,是地方政府强买强卖的逻辑。
北青报:如何区分这是政府应该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对景区的投入?
马晓龙:如果说有明确的投资主体,比如迪士尼乐园这类人造景观,卖门票就是自由的,你可以选择来或者不来。但作为一条公路,本质功能是连接和通行,所有作为景区的功能都是附加上去的,这时候对于一个路人收费就是不公平的。想开发变成风景区也可以,首先要满足连接问题,比如建设一条更好的路来取代这条公路,连接这两个地方。然后,你再把这条公路沿线的旅游资源和产品打包成为一个新的景区。
任何一条路出现,都有公共产品的功能,不能只服务特定人群,政府或者开发商这种“画地为牢”的方式,对经过这条路的客人是很不公平的,是强买强卖的行为。而且这开启了一个非常不好的先例,我们国家任何一条公路、道路,仔细看的话都可以相应开发成旅游产品,那是不是所有地方都要进行收费?
北青报:还有一种说法,收费其实是为了限制客流。
马晓龙:任何一个经过我们村镇或者县的公路,车流量大的话都会对当地生活生产产生影响,但是否都要通过价格机制来调节?如果任何一个地方政府都可以设卡收费,国家大的交流成本会大大上升,地方政府是有了门票收入,但整个国家物流通行能力、交易成本将大打折扣。这不是充分的理由。控制车流量可以有很多措施,如通过新修道路、完善设施、客货分开来实现。
(综合新京报、北青报、央广网等媒体公开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