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YPS行业门户系统》综合演示网站
您好!欢迎光临YPS行业综合门户☺ [免费注册] [登录]
打造中国第一行业门户,助您问鼎行业巅峰!

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展开公建民营为重点

来源:YPS数据挖掘大师   2016-09-08   浏览:282   字号:T|T
摘要:●扩大公建民营范围●丰富公建民营实施方式●发挥公建民营机构作用●提升公建民营规范化水平●加强公建民营机构监督管理●完善公建民营配套措施●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转企改制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为推动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民政部、发展改革委6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以公建民营为重点,继续开展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根据通知,自2013年12月启动开展第一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共有1…
  ●扩大公建民营范围

  ●丰富公建民营实施方式

  ●发挥公建民营机构作用

  ●提升公建民营规范化水平

  ●加强公建民营机构监督管理

  ●完善公建民营配套措施

  ●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转企改制

  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为推动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民政部、发展改革委6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以公建民营为重点,继续开展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通知,自2013年12月启动开展第一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共有1100多家公办养老机构实施了公建(办)民营,其中,29个省(区、市)选取了126家试点单位在民政部备案。两年多来,试点单位着力解决机构职能定位不明确、发展活力不足等问题,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通知提出,公建民营机构要以需求为导向,按照社会化、市场化方式运营,增强自身生存发展能力。一切从实际出发,立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公办养老机构发展现状,探索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公建民营模式。

  据悉,此次试点的主要任务包括扩大公建民营范围;丰富公建民营实施方式;发挥公建民营机构作用;提升公建民营规范化水平;加强公建民营机构监督管理;完善公建民营配套措施;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转企改制。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要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制定统一实施办法,明确资质条件,规范程序方法,加强指导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不降低。用好用足国家对养老机构建设和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为公建民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关于

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展开公建民营为重点

相关信息
  • 肯定级别:
    • 肯定级别5分
    • 1
    • 2
    • 3
    • 4
    • 5
    评论者:  登录   游客
  • 提示:计算输入长度时包括格式代码。
    /800
  • 验证码: 验证码  
登录名:
密 码:
验证码: 验证码
业务流程
支付方式
快速链接
常见问题
服务与支持
咨询热线:0532-88781131 15166683288 13963906391
[YPS大型行业门户网站系统] 打造中国第一行业门户,助您问鼎行业巅峰!
未经授权禁止抄袭、镜像本站.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12
yps.yuhou.cn
[ YPS行业综合门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