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YPS行业门户系统》综合演示网站
您好!欢迎光临YPS行业综合门户☺ [免费注册] [登录]
打造中国第一行业门户,助您问鼎行业巅峰!

山东日照原副市长万同受贿近2000万一审获刑18年

来源:YPS数据挖掘大师   2016-10-31   浏览:458   字号:T|T
摘要:10月31日,记者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日照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万同受贿、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万同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对万同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万同案一审宣判图片来自淄博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7年…
  10月31日,记者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日照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万同受贿、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万同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对万同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万同案一审宣判图片来自淄博中级人民法院

  经审理查明:自2007年至2013年9月,被告人万同利用担任日照市副市长、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的职务便利,受贿共计1959.647977万元,其中索贿1791.354277万元。案发后,赃款全部追缴。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被告人万同利用担任日照市副市长、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的职务便利,指使日照市岚山区政府免除海纳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出让滞纳金4787.945344万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万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万同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告人万同犯两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万同有索贿情节,依法从重处罚。其归案后主动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受贿赃款赃物全部追缴,对受贿罪可予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关于

山东日照原副市长万同受贿近2000万一审获刑18年

相关信息
  • 肯定级别:
    • 肯定级别5分
    • 1
    • 2
    • 3
    • 4
    • 5
    评论者:  登录   游客
  • 提示:计算输入长度时包括格式代码。
    /800
  • 验证码: 验证码  
登录名:
密 码:
验证码: 验证码
业务流程
支付方式
快速链接
常见问题
服务与支持
咨询热线:0532-88781131 15166683288 13963906391
[YPS大型行业门户网站系统] 打造中国第一行业门户,助您问鼎行业巅峰!
未经授权禁止抄袭、镜像本站.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12
yps.yuhou.cn
[ YPS行业综合门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