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向首批个人网店店主颁发营业执照:可用网址登记

  YPS行业门户系统1月18日消息2019年1月1日,中国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的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针对舆论关注的个人代购、刷单、大数据杀熟、捆绑搭售等都做了相关规定。

  在新电商法实施之后,据澎湃新闻报道,目前,上海已经面向首批个人网店店主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市场监管部门创新性地将网络经营场所,即网店网址作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进行登记,上海市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正式启动。

  在登记方面,仅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网店经营者,允许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有多个网店的,还可以将多个平台网址登记在一张个体户执照上。

  另外,持上海市身份证的居民向身份证住所所在地市场监管所申请登记,持上海市居住证的外省市居民向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的市场监管所申请登记。港澳台居民办理网店执照时,向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上载明的居住地登记机关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颁发的个人网店营业执照仅限于在互联网上从事经营。如果商户已经取得线下经营执照,便不再需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