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科普:除了违规充电宝,还有哪些东西坐飞机真的不能带

  YPS行业门户系统9月4日消息今日早间,东航一南京飞往厦门航班因乘客充电宝起火途中被迫返航。刚刚,东方航空官方就上午的“充电宝起火事件”做了科普介绍,详细解释了坐飞机真的不能带的东西都有哪些。

  以下为《除了违规充电宝,还有哪些东西坐飞机真的不能带》全文:

  充电宝的使用隐患

  充电宝对航班飞行是具有一定安全隐患的,一旦短路很可能发生爆炸,有些机型客舱内配有机载氧气瓶,一旦在飞行过程中充电宝引燃氧气瓶,后果不堪设想。此外飞机的颠簸,气流的变化都可能引起充电宝短路起火。

  注意事项

  1、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2、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3、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4、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以及没有品牌的充电宝。

  5、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小贴士

  1、充电宝额定能量(Wh)=额定电压(V)×额定容量(mAh)/1000或Wh=V×Ah

  2、购买正规厂家生产、具有3C标志的充电宝产品。

  3、尽量购买20000毫安时以下充电宝产品。

  4、使用时,不要长时间充电,尽量选用原配充电头。

  5、轻拿轻放,避免和行李中的金属物品接触放置,以免发生短路。

  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的物品

  1、枪支等武器(包括主要零部件)

  能够发射弹药(包括弹丸及其他物品)并造成人身伤害的装置或者可能被误认为是此类装置的物品:

  军用枪、公务用枪

  民用枪

  其他枪支

  2、爆炸或者燃烧物质和装置

  能够造成人身严重伤害或者危及航空器安全的爆炸或燃烧装置(物质)或者可以被误认为是此类装置(物质)的物品

  弹药

  爆破器材

  烟花制品

  3、管制器具

  能够造成人身严重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危害的管制器具

  管制刀具

  军警械具

  其他属于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4、危险物品

  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危害的危险品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自燃物体

  遇湿易燃物

  易燃液体

  易燃固体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毒害品

  腐蚀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

  5、其他物品

  其他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危害的物品

  传染病病原体

  火种(包括各类点火装置)

  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锂电池(电动轮椅使用的锂电池另有规定)

  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的酒精饮料。

  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或者容易引起旅客恐慌情绪的物品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运输的物品。